甘肃:扩大光伏基地建设规模 优先在沙漠、戈壁、荒漠地区开展规模化建设
甘肃:扩大光伏基地建设规模 优先在沙漠、戈壁、荒漠地区开展规模化建设3月26日,甘肃省人民政府印发甘肃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通知指出,依托河西走廊清洁能源
3月26日,甘肃省人民政府印发甘肃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通知指出,依托河西走廊清洁能源基地,持续推动风电基地建设,建设酒泉地区特大型风电基地,拓展金(昌)张(掖)武(威)风电基地规模,扩大白银市、定西市、庆阳市等地区风电装机规模。扩大光伏基地建设规模,优先在沙漠、戈壁、荒漠地区开展规模化建设,实现太阳能发电与荒漠化治理、生态修复、农牧业融合发展。推进嘉峪关市、敦煌市、玉门市、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瓜州县、肃北蒙古族自治县、金塔县、高台县、山丹县、临泽县、永昌县、凉州区、民勤县、古浪县、永登县、景泰县、环县、东乡族自治县等百万千瓦级大型光伏发电基地建设,推进酒湖直流输电工程配套光伏发电项目,多元化发展光伏发电。积极探索光热发电建设模式。在资源富集、建设条件优越的敦煌市、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肃北蒙古族自治县、金塔县、玉门市、高台县、金川区、民勤县、古浪县、景泰县等地区谋划实施长时储热型光热发电项目,推动“光热+风光电”一体化项目,发挥光热发电调峰作用,提升新能源发电稳定性和可靠性。重点保障民勤钍基熔盐堆核能系统及产供链项目,引领清洁能源产业创新发展。支持地热能开发利用,推进中深层地热能供暖,开展浅层地热能开发利用,提高地热资源利用率。
支撑电力源网荷储高质量发展。实施特高压电力外送通道工程,建设陇东—山东直流、河西—浙江直流、酒泉至中东部直流、库木塔格直流、腾格里第二回直流、巴丹吉林第二回直流外送通道,积极对接哈密北—重庆±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进展,充分预留西北大型风电光伏基地等电力外送新增特高压输电通道的建设空间,积极开辟新的输电走廊。持续完善主网架结构,优化资源配置能力。加强省际750千伏输电断面联络,提高甘肃省电网西电东送能力。强化甘肃省750千伏主网架,优化增加750千伏变电站布点。提升甘肃省330千伏主网架供电、输送能力。围绕市、工业区等负荷中心,形成330千伏电压等级分区合理的供电格局,提升电网安全运行水平。
原文如下: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肃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
甘政发〔2024〕18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甘肃矿区办事处,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各单位:
《甘肃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已经国务院批复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甘肃省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7日
(此文有删减)
甘肃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
目 录
前 言
第一章 规划背景
第一节 现状与问题
第二节 挑战与机遇
第二章 指导思想与战略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
第二节 基本策略
第三节 战略定位
第四节 目标任务
第三章 以“三区三线”为基础,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
第一节 巩固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
第二节 深化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
第三节 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
第四章 严格耕地保护,支持推进乡村振兴
第一节 实施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
第二节 拓展农产品生产空间
第三节 统筹优化乡村空间布局
第四节 实施农村土地综合整治
第五章 筑牢生态安全屏障,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第一节 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
第二节 建设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
第三节 增强水资源刚性约束和战略储备
第四节 实施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
第六章 强化集约集聚,推进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
第一节 分类推进城镇空间协同紧凑布局
第二节 构建县域发展新格局
第三节 完善均等共享的公共服务空间体系
第四节 保障创新引领产业空间
第五节 增强城镇空间安全韧性
第六节 促进城镇建设用地节约集约
第七章 保护传承文化与自然价值,彰显国土空间魅力
第一节 整体保护文化遗产与自然遗产
第二节 系统活化利用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
第三节 彰显国土空间的特色魅力
第八章 强化空间统筹,保障重大基础设施建设
第一节 构建安全可靠的水利基础设施网络
第二节 优化综合立体交通和物流网络布局
第三节 形成安全绿色的能源资源布局
第四节 系统布局新型基础设施
第五节 构建综合防灾减灾网络体系
第六节 协调优化基础设施空间布局
第九章 加强协调协同,推动区域共建共治
第一节 积极推进省际协调合作
第二节 强化流域治理统筹
第三节 加强重点地区区域协同
第四节 推动特殊政策地区加快发展
第十章 统筹规划实施和管理
第一节 加强党的领导
第二节 推进法规与制度建设
第三节 强化规划传导和用途管制
第四节 建立统一的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
第五节 实施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
前 言
甘肃省历史悠久,地理区位独特,地貌景观多样,孕育了多元的地域文化和美丽国土,是中华文明的重要发祥地之一,是我国重要的能源基地、育制种基地和矿产资源大省,是共建“一带一路”的重要通道和西部大开发的开放枢纽,是黄河、长江上游重要的水源涵养区,是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是陇原人民繁衍生息的家园,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幸福美好新甘肃的空间载体。
党中央、国务院作出重大部署,将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融合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甘肃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2021—2035年)》的落实,是甘肃省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的政策和总纲,是甘肃省可持续发展的空间指南和蓝图。
《规划》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和国家战略要求,统筹发展和安全,整体谋划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为国家、甘肃省重大战略任务落地实施提供空间保障,对其他规划涉及的空间利用提供指导和约束,具有战略性、综合性、协调性、约束性,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
规划范围为甘肃省行政辖区,规划基期年为2020年,规划期限为2021年至2035年,近期目标年为2025年。
第一章 规划背景
我国开启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甘肃省已站上新的发展起点,进入国家重大战略叠加和自身发展势能增强的历史交汇期,处于蓄势待发、爬坡过坎、追赶进位的关键阶段。必须牢记“国之大者”,坚持底线思维,增强风险意识,充分认识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挑战,提高国土空间治理能力,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幸福美好新甘肃提供空间保障。
第一节 现状与问题
甘肃省位于我国西北内陆地区,黄河上游,地处黄土高原、青藏高原、内蒙古高原三大高原,与西北干旱区、青藏高寒区、东部季风区三大自然区域交汇地带。东接陕西省,南邻四川省,西连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北靠内蒙古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西北端与蒙古国接壤,闻名中外的古丝绸之路和新亚欧大陆桥横贯全境。甘肃省地形呈狭长状,东西长1655公里,南北宽530公里。自然资源丰富,地貌复杂多样,山地、高原、平川、河谷、沙漠、戈壁交错分布、类型齐全,地势自西南向东北倾斜,大致可分为陇南山地、陇中黄土高原、甘南高原、河西走廊、祁连山脉、河西走廊以北地带等各具特色的六大地形区域。甘肃省是我国重要的能源基地和矿产资源大省,拥有丰富的石油、天然气、有色金属、贵金属等矿产资源,镍、钴等11种矿产查明资源储量名列全国第一位,金、锌等32种矿产查明资源储量位居全国前五位。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甘肃省统筹发展和安全,深入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区域重大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着力推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工作卓有成效。严格保护耕地,完成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保障了粮食安全。深入开展国土绿化行动,森林覆盖率稳步提高,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扎实推进,大规模治理沙化、荒漠化,有效保护修复湿地,主要生态系统功能得到提升,祁连山生态保护由乱到治,大见成效,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深入实施,甘肃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美丽甘肃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国土经济密度逐步提高,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使用建设用地、水资源、能源等持续下降。2020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2.23%,城镇空间格局持续优化,省会和中心城市的经济和人口承载能力不断增强,中小城市特色发展。基础设施建设水平稳步提高,形成较为完善的水利、交通、能源等基础设施网络。
但需清醒看到,甘肃省宜居国土面积少,资源环境约束显著,经济社会发展与土地利用、生态保护仍存在矛盾,国土开发保护利用现状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甘肃的要求仍有一定差距。
资源约束日益凸显。甘肃省耕地数量较大但质量不高,受水资源不足、水土流失、土地沙化、盐碱化影响,存在撂荒现象。耕地后备资源多为其他草地、裸土地及盐碱地,土壤肥力不足,且多位于河西地区水资源利用超载地区,水资源相对匮乏,时空分布不均。城乡建设用地利用粗放,部分开发区土地低效闲置。
生态保护有待加强。生态环境脆弱,植被破坏、水土流失、土地沙化、草地退化等生态问题仍然突出。江河源区水源涵养功能不稳定,部分地区存在地下水超采,部分生态功能区生态系统服务功能退化,生态环境向好基础尚不稳固,生态文明建设任务依然艰巨。
区域协调与城乡统筹发展不足。城市等级规模体系有待完善,尚未形成明显的都市圈、城镇组团发展格局。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发育不足,乡村发展基础薄弱,城乡融合发展水平较低,城镇化水平不高,与全国平均水平有差距。
空间结构有待优化。城镇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结构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人民群众需求不匹配,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配置不均衡,局部地区地质灾害风险较高,防灾减灾救灾等设施建设存在差距,城市空间安全韧性亟需提升,地域人文特色未得到充分彰显。
第二节 挑战与机遇
当前甘肃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方位和特征、基础和条件、任务和态势已经发生明显变化。随着西部大开发、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国家战略的深入实施,以及国内国际市场的深刻变革,甘肃省作为生态屏障、能源基地、战略通道、开放枢纽、文化高地的特殊功能定位日益清晰,资源禀赋优势、工业基础优势、地理区位优势日益凸显,在面临国家向西开放新格局、绿色转型和需求结构升级重大战略机遇的同时,也面临着转变发展方式、应对气候变化、促进共同富裕等重大挑战。
经济高质量发展对优化国土空间布局指明新方向。经济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原有规模驱动、粗放利用的空间开发模式难以为继,必须深化空间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转变资源开发利用方式,更加注重节约集约,更加注重存量空间资源盘活利用,着力优化农业、生态、城镇空间布局,促进资源要素在区域和城乡之间合理配置,提升空间功能品质,更好支撑高质量发展。
生态文明建设对国土空间生态安全提出新要求。甘肃省是黄河、长江上游重要水源涵养区,生态地位特殊且重要,推动重点流域、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筑牢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是甘肃省的重大责任。必须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加快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
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对国土空间基础设施支撑提出新需求。随着能源结构调整节奏加快,新能源利用比重加快提升,可再生能源在一次能源供应中的优势不断增强,新能源发展迎来重大机遇。必须把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扎实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努力形成能源资源开发利用新格局,构建风光电多能互补系统,推动能源基地建设,形成高效集约的基础设施支撑体系。
全球化新趋势对国土空间总体发展格局提出新指引。当前经济全球化遭遇逆流,要立足国内,统筹发展和安全,主动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大格局,发挥通道、枢纽优势,提升粮食、能源、矿产等初级产品和资源要素的产业链安全韧性,形成更加安全、更有竞争力的区域发展空间单元和空间布局结构,构建适应新时期新发展格局要求的国土开发格局。
西北气候暖湿化对国土空间安全韧性带来新挑战。近年来,西北地区气候暖湿化明显,区域气候有所改善,同时区域性极端天气导致洪涝、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多发易发,生物栖息地空间分布出现转移。必须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经济社会发展,推进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优化国土空间布局,提升国土空间安全韧性。
人口结构变化对国土空间供给提出新导向。随着新型城镇化建设逐步推进,城镇人口持续增加,人口流动性不断增强,人口呈现老龄化、少子化趋势,空间需求趋于多元化,对国土空间布局和结构优化、空间弹性增强、空间品质提升提出更高要求。要推动国土空间供给向生产、生活、生态相融合发展转变,提高城乡产业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用地保障水平,为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提供空间保障。
第二章 指导思想与战略目标
围绕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立足甘肃省国土空间资源禀赋,针对甘肃省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中的问题挑战,明确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的指导思想、基本策略和战略定位,统筹推进各项目标任务。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支撑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紧紧围绕建设经济发展、山川秀美、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的幸福美好新甘肃,提升综合实力、提升生态质量、提升基础支撑、提升生活品质、提升治理效能。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可持续发展,坚持系统观念,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统筹发展和安全,面向粮食安全、生态安全、国防安全、城镇化健康发展等空间需求,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为基础,统筹划定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优化农业、生态、城镇等功能空间,整体谋划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推进国土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升国土空间资源利用效率,为支撑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促进甘肃省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筑牢根基。
第二节 基本策略
强化底线约束。树立底线思维、极限思维,统筹兼顾经济、生活、生态、安全等多元需要,坚持耕地保护优先,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筑牢粮食安全、生态安全、公共安全、能源资源安全、边境安全、军事安全等国土空间安全底线,完善国土安全基础设施,增强空间韧性。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
坚持绿色低碳。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落实全面节约战略,严格实施资源总量和强度管控,优化水利、交通、能源、产业等空间布局和用地结构,推行低影响开发建设,系统修复和治理生态环境,巩固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整体保护文化、自然和景观资源,促进历史文化、自然山水与城乡空间的融合。
促进互联互通。融入国家高水平对外开放格局,完善开放畅通的通道网络,提高国土空间的开放程度和通达性。加强新型基础设施网络建设,引导城镇、产业与交通一体化布局,促进要素自由流动,增强产业链、供应链安全。
强化集约集聚。立足区域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发挥各地区比较优势,强化国土空间支撑,推动优化区域经济布局,引导人口、产业向甘肃省经济发展优势区域高效集聚。以县城为重要载体推进城镇化,统筹优化县域乡村空间布局,全力保障乡村振兴。高度重视存量资源盘活利用,优化国土空间结构,扩大公共服务用地供给,完善城乡服务功能。
实施系统治理。发挥“多规合一”整体优势,整体谋划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完善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体制机制,推进国土空间数字化转型,促进共建共治共享。
第三节 战略定位
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甘肃省位于国家“三区四带”生态安全战略格局中的“青藏高原生态屏障区”“黄河重点生态区”“长江重点生态区”“北方防沙带”,必须细化落实国家要求,统筹黄河、长江、内陆河流域及祁连山生态保护。近年来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呈现生态破坏点位有效修复、绿色发展支撑不断强化、生态文明建设进程逐步加快的良好态势。持续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决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筑牢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
国家重要的能源基地。甘肃省风能、太阳能、水能等清洁能源和煤炭、石油、天然气等传统能源资源种类齐全,储量丰富,分布相对集中。新能源可开发量位居全国前列,传统能源资源保障能力持续增强,在国家能源发展战略中占有重要地位。建设全国重要的能源供应基地,推动能源资源产业成为甘肃省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和产业构建的重要牵引。
向西开放的枢纽通道。甘肃省是西部大开发中联通西北与西南、中亚与东南亚、“丝绸之路经济带”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三大区域的对外开放枢纽。作为联结“丝绸之路经济带”新亚欧大陆桥的战略通道、古丝绸之路的重要组成部分,甘肃省在促进东西方文化交融和经贸交流等方面发挥着重大深远的作用。在共建“一带一路”大背景下,甘肃省得天独厚的通道优势焕发出新的生机和活力。坚持全方位扩大对外开放,打造内外兼顾、陆海联动、向西为主、多向并进的开放新格局,全面强化甘肃省在国家向西开放布局中的战略通道地位,有效提升枢纽地位和通道功能。
中华文化传承的创新高地。甘肃省历史悠久,文化底蕴丰厚,文化资源丰富,特色鲜明,始祖文化、农耕文化、黄河文化、丝路文化、红色文化、民俗文化、现代文化等交相辉映,是中华文明的重要发祥地之一,是中华民族重要的文化资源宝库,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甘肃省在坚定文化自信、传承历史文化等方面,既有厚重的积淀和底蕴,也承担着重大的责任和使命。用心守好中华文化根脉、着力推动传承创新、广泛开展人文交流、扎实促进融合发展,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推动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和长城、长征、黄河国家文化公园甘肃段建设,形成历史文化的富集地、东西文化的交汇地、红色文化的传承地、现代文化的创新地。
第四节 目标任务
到2035年,全面形成主体功能明显、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基本建成安全、绿色、开放、协调、宜居、智慧和富有竞争力的美丽国土,全面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开创富民兴陇新局面。
落实国家发展战略,支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对国土空间开发利用保护作出系统性安排,统筹发展和安全,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基础作用,落实国家战略确定的重大任务、重大工程项目。统筹协调相关专项领域的空间需求,以高水平空间治理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确保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相协调,提升甘肃省国土空间的支撑力。
守住国土空间安全底线,推动可持续发展。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牢牢守住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树立大食物观,向森林、江河湖泊和设施农业要食物。不断增强粮食、生态、水资源、能源资源安全保障能力和自然灾害防治能力,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提升甘肃省国土空间的承载力。
推动国土空间开放畅通,支撑构建新发展格局。畅通国内国际通道网络,促进城市群、都市圈、重点城市组团和中心城市之间,城乡之间紧密联结,加强与周边地区互联互通,强化面向毗邻国家的对外联结,形成优势互补、功能协同的主体功能布局,构建多中心、网络化、开放式、集约型国土开发格局,提升甘肃省国土空间的竞争力。
强化资源集约高效利用,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立足资源禀赋和功能定位,强化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区域重大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实施的空间保障。顺应人口变化趋势,基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优化城镇体系,合理确定并严格管控城镇建设用地总量,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优化用地结构。引导城镇紧凑布局,打造更多高质量发展的增长点、增长极,形成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城乡融合的空间格局,提升甘肃省国土空间的发展力。
加强文化和自然资源保护,建设美丽甘肃。构建国家遗产保护空间体系,建设国家文化公园、旅游景区、休闲旅游度假地,营造富有地域特色的魅力空间。促进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甘肃,提升甘肃省国土空间的凝聚力。
建设数字国土,提升国土空间治理现代化能力。建设功能健全的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实施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全生命周期管理。建立现代化的国土空间治理体系,实现国土空间数据、信息、知识的有序共享,建设自然、人文和信息相融合的数字国土,提升甘肃省国土空间治理的创新力。
第三章 以“三区三线”为基础,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
立足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发挥各地区比较优势,落实国家重大战略部署,以划定“三区三线”为基础,优化主体功能区布局,构建主体功能明显、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
第一节 巩固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
按照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的优先序,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以三条控制线作为重点管控区域,在国土空间管控指标约束下,统筹优化农业、生态、城镇等各类空间布局。
优先划定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符合法律和政策规定的现状耕地应划尽划、应保尽保,优先确定耕地保护目标,将可以长期稳定利用耕地优先划入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到2035年,甘肃省耕地保有量不低于513.53万公顷(7703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不低于425.20万公顷(6378万亩),主要分布在陇东陇中黄土高原丘陵区的定西市、庆阳市、天水市、白银市,陇南山地丘陵区,河西绿洲区的武威市、张掖市、酒泉市等重点区域。
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一经划定,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整。优先保护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和优质耕地,严格实施耕地用途管制。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因建设确需占用的,必须依法补充同等数量、质量的可以长期稳定利用耕地,确保粮食产能不下降。实施耕地年度进出平衡,严格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在进出平衡中优化耕地布局,提升耕地总体质量。
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将整合优化后的自然保护地,生态功能极重要、生态极脆弱区域,以及目前基本没有人类活动、具有潜在重要生态价值的生态空间划入生态保护红线。甘肃省划定生态保护红线不低于12.5万平方千米,主要分布在以水源涵养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功能为主的祁连山、甘南山地、陇南山地地区,以防风固沙功能为主的河西走廊北侧地区,以及以水土保持与防风固沙功能为主的陇中黄土高原低山丘陵沟壑区、腾格里沙漠和巴丹吉林沙漠边缘地区。
稳固重要高原、山脉、河流等生态安全屏障,增强水源涵养、水土保持、防风固沙、生物多样性等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和主要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集中分布地保护,注重保护城市化地区重要生态空间,严格控制人为活动尤其是开发建设对生态系统的破坏和扰动。以生态保护红线为核心,整体保护和合理利用森林、草原、湿地、河流、湖泊、滩涂、岸线、荒地、荒漠、戈壁、冰川、高山冻原等生态空间,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提供优质生态产品。
合理划定城镇开发边界。在优先划定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的基础上,避让自然灾害高风险区域,结合人口变化趋势和存量建设用地状况,管控城镇建设用地总量,引导形成集约紧凑的城镇空间格局。到2035年,甘肃省城镇开发边界范围控制在2020年现状城镇建设用地总规模的1.3倍以内。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优先划好划足、生态保护红线应划尽划的前提下,综合考虑人口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以及城市未来功能分区和产业布局的要求,对甘肃省各市州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按扩展倍数进行控制。
集中建设区重点保障生产生活生态和安全空间需求,弹性发展区重点应对城镇发展的不确定性,有条件的城镇加强特别用途区管控。在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前提下,城镇开发边界内集中连片分布的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可以“开天窗”方式保留。在城镇开发边界内实施战略留白,为长远发展谋划预留战略空间。促进城镇空间与农业空间、生态空间有机融合,充分发挥农业、生态等资源的景观价值和文化价值,引导城镇空间合理布局。
强化自然灾害综合风险防控和其他空间资源保障。明确地震、地质灾害、洪涝等自然灾害综合风险重点防控区域,优化防灾减灾救灾资源的区域布局,增强突发事件应对能力。划定战略性矿产资源核心区和接续区,确定能源资源生产、运输、战略储备空间。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实施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划定历史文化保护线,落实各类文化遗产的保护管控要求,严格保护和管控历史文化遗存本体及其相关的空间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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