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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发改委:开展光伏等新能源项目安全生产隐患排查

来源:江南全站appapp最新版
时间:2023-03-15 12: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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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发改委:开展光伏等新能源项目安全生产隐患排查3月14日,北京市新能源项目安全管理工作比选公告发布,采购需求:健全完善新能源项目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制度、排查内容、检查方式和方法;组

3月14日,北京市新能源项目安全管理工作比选公告发布,采购需求:健全完善新能源项目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制度、排查内容、检查方式和方法;组织专家和人员到各区开展新能源项目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包括:本市行政区域内深层地热能供暖、浅层土壤源热泵、再生水源热泵、污水源热泵、光伏发电、水利发电、风力发电、垃圾发电、沼气发电等新能源类项目),至少排查80个项目;排查内容包括查现场、设备运行、标识、培训、值班记录、应急处置预案制定等落实情况;制定检查工作计划(包括年度、汛期、冬季以及重要时段安全检查计划);撰写中期和年度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报告等工作。

拟选定供应商数量:1家。

原文如下:

北京市新能源项目安全管理工作比选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有关安全生产部署要求,确保本市新能源项目安全稳定运行,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北京市新能源项目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公开比选,现邀请合格的参选人前来参选。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北京市新能源项目安全管理工作

1.2采购人: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4预算金额:人民币30万元

1.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6采购需求:健全完善新能源项目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制度、排查内容、检查方式和方法;组织专家和人员到各区开展新能源项目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包括:本市行政区域内深层地热能供暖、浅层土壤源热泵、再生水源热泵、污水源热泵、光伏发电、水利发电、风力发电、垃圾发电、沼气发电等新能源类项目),至少排查80个项目;排查内容包括查现场、设备运行、标识、培训、值班记录、应急处置预案制定等落实情况;制定检查工作计划(包括年度、汛期、冬季以及重要时段安全检查计划);撰写中期和年度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报告等工作。

1.7拟选定供应商数量:1家。

1.8服务周期:合同签署之日起至2023年10月31日。

2.申报人资格要求

2.1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经营许可的独立法人资格。

2.2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3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4须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项目比选截止期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6被“信用中国”网站(.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cn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50%及以上)、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比选。

3.购买比选文件时间及方式

3.1比选文件售价:免费。

3.2领取时间:2023年3月14日至2023年3月20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

3.3领取形式:网上报名形式领取电子版比选文件。领取人需要将领取材料发送至邮箱 gening@fgw.beijing.gov.cn,同时在邮件主题注明“XXX公司领取北京市新能源项目安全管理工作项目文件”。

3.4提交材料: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扫描件及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

4.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4.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3月23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参选文件逾期收到或参选文件不符合规定的恕不接受。

4.2响应文件寄送地点:将响应文件扫描件发送至邮箱gening@fgw.beijing.gov.cn。

5.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法。

6.比选公告期限

本公告在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发布,发布期限5个工作日。

7.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运河东大街55号院

采购单位联系人:葛宁

联系电话:010-555904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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