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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汽车产业投资新规意见稿:这波造车新势力恐怕要凉一半

来源:新能源汽车网
时间:2018-05-28 10: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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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汽车产业投资新规意见稿:这波造车新势力恐怕要凉一半5月25日下午,亿欧汽车从相关人士处获悉,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向全国各地方政府发布了《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

5月25日下午,亿欧汽车从相关人士处获悉,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向全国各地方政府发布了《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其中,针对新建纯电动汽车企业投资项目,《征求意见稿》对其地区产业环境、地方政府、企业投资方等等进行了详细规定。此外,项目监管方也提出要从中央下发到地方。

风暴来的猝不及防。这个周末,也不知道有多少人得加班了。

解读汽车产业投资新规意见稿:这波造车新势力,恐怕要凉一半

(《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权力下放:今后纯电动汽车项目审批地方政府说了算

在《征求意见稿》的第一页,发改委便提出了总体原则:“坚持简政放权,管放结合”、“坚持内外资项目统一标准”、“坚持谁投资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这与我国以往的汽车产业政策存在较大差别。从前,汽车生产资质审批权在中央政府手中。而在《征求意见稿》中,这一权限有下放的趋势。

特别是在第一章第五条提出,汽车整车、专用车以及发动机、动力电池等关键零部件的投资项目将有升级投资主管部门备案管理。

不过,第一章的第二条还提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此前我国汽车产业更加强调事前监管,而事中事后的门槛提升,少不了地方政府的努力。伴随的权力而来的,显然有义务。

要求提升:不是每个省都落户新造车企业

其中,《征求意见稿》在第四章对纯电动汽车的投资项目的所在区域、企业法人以及项目本身都提出了要求。总之,对于很多省份和企业而言,造车的路恐怕封死了。

第四章第十二条提出,项目所在省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占比要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充电桩的桩车比要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现有新建纯电动汽车企业投资项目均已建成达产。

这三点的前两点都对项目所在省份的纯电动汽车发展情况提出了要求,毕竟如果缺乏基础的产业环境,新建的纯电动汽车企业也很难活得好。但从反方向来看,如果一个企业现在纯电动汽车发展的不好,那么无法批准新的纯电动汽车项目。由此可见,汽车产业落后的省份,在纯电动汽车浪潮中也很难弯道超车。

但是,最后一条对于地区内既有纯电动汽车企业项目提出的要求不禁令人有些迷惑:是否已经有造车资质企业后,这个省(自治区或直辖市)就没法批准新的资质了?另外,企业真正做到“达产”还需时日,毕竟大家规划的产能动辄高达10万辆。很多传统车企的生产基地经过多年努力至今都没达产,品牌基础为0的新造车企业又需要多久才能达成目标?

亿欧汽车认为,这一条将会对地方政府接下来的决策产生深刻影响。

投资人:圈钱和圈地,是不可能的

相比对于地方政府的要求,《征求意见稿》对项目企业法人的要求足足多出了2倍。文件在第一条便提出:“所有股东在项目建成且产量达到建设规模前,不得撤出股本。”这就意味着,股东在达产前退出成为了不可能的选项。

但是,新造车企业的投资机构们除了产业资本外,还包含了大量的VC和天使投资人。相比较互联网项目动辄1年的回报周期,上述机构的钱很可能将在项目中“存放”超过5年时间。可见,圈钱已经是不可能的。已经进来的,要去想退路在哪儿了。

其次,《征求意见稿》提出,项目股东现有的新建纯电动汽车企业的项目需要投资建成并达产。因此,新造车企业“一只母鸡,多地下蛋”的打算也被堵死了。圈地,也是不可能的了。

此外对于股东本身,《征求意见稿》也提出了要求。如果股东是整车企业的,新能源汽车产量占比要高于全行业平均水平;如果是零部件企业的,关键零部件(整车控制系统、驱动电机、动力电池)装车量要大于10万套;如果是设计研发企业、境外企业,上两年度累计市场销售要大于3万辆乘用车或3000辆商用车。这么一看,特斯拉倒是稳了。

最后,新建纯电动汽车项目的建设规模,乘用车不能低于10万辆,商用车不能低于5000辆。可见,没有一定规模的企业,就不要浪费资源了。同时,项目建成投产后,只能生产自己产品的车型产品。新造车企业代工这件事,也没戏了。

结语:

相比较此前模糊的产业政策,国家第一次对新造车企业的赛跑制定了游戏规则。这个周末,也不知几家欢乐几家愁。但是规则明晰后,想必洗牌已经不远了。

尤其是对于造车新势力:凛冽的寒风,这次真的要来了。

作者:周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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