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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亳州农村宅基地面积

来源:江南全站appapp最新版
时间:2024-08-17 10:0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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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亳州农村宅基地面积【专家解说】:你好!农村宅基地使用面积每个地方都不一样,国家对这没有统一具体规定,一般情况是每个省、市、县会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出行管理暂行办法,管理办法上就

【专家解说】:

你好!农村宅基地使用面积每个地方都不一样,国家对这没有统一具体规定,一般情况是每个省、市、县会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出行管理暂行办法,管理办法上就明确规定了最大使用面积。

“安徽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草案)”规定:

“第十六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

农村村民新建住宅,其宅基地面积按照下列标准执行:

(一)城郊、农村集镇和圩区,每户不得超过160平方米;

(二)淮北平原地区,每户不得超过220平方米;

(三)山区和丘陵地区,每户不得超过160平方米;利用荒山、荒地建房的,每户不得超过300平方米。市、县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前款规定的宅基地面积标准内,制定具体的宅基地面积标准。”

“安徽省亳州市蒙城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新农村规划建设和推进建设用地置换工作的意见”中规定:

4.新村规划要坚持“一户一宅”,户均宅基地面积(院内)不得超过220平方米,其中城郊、集镇不得超过160平方米,严禁超面积占用宅基地。农民生产性附属用地,如猪、牛、羊圈舍以及沼气池等,可作为生产性建设用地,不计入宅基地面积。
  5.新村规划建设要做到统一图纸,统一建筑标准,统一考虑村级综合服务等公共设施,并预留学校、卫生室、敬老院等建设用地。村庄内道路、给排水、绿化、环保等基础设施由村民议定统一建设。建房要做到横竖成排,严禁“一条线”建设。主干道路控制在6-8米,支干道路控制在4-5米。

希望对你有帮助,请采纳,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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