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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宣退市!又一光伏企业陷困境!

来源:江南全站appapp最新版
时间:2024-09-26 07: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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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26日关于 官宣退市!又一光伏企业陷困境!的最新消息:经过一个多月的停牌等待之后,东旭系旗下上市公司ST旭电终于迎来了命运的终局。近日,ST旭电(000413)发布公告称,公司于9月20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东旭光电科技股份

经过一个多月的停牌等待之后,东旭系旗下上市公司ST旭电终于迎来了命运的终局。

近日,ST旭电(000413)发布公告称,公司于9月20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深交所决定终止公司A股和B股股票上市。

公告指出,ST旭电的A股与B股股票在今年7月18日至8月14日期间已经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1元,触发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中有关股票终止上市的条款。

根据深交所相关规则及上市审核委员会的意见,决定ST旭电股票终止上市。同时,因其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因此不进入退市整理期,其股票将在终止上市公告后的15个交易日内摘牌。此外,ST旭电退市后将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进行挂牌转让。

这也标志着ST旭电将正式告别A股市场的舞台。

公司被立案!占用额高达95.95亿元

公开资料显示,ST旭电(原东旭光电)成立于1992年,隶属于东旭集团,其实际控制人为曾为石家庄首富的李兆挺。该公司于2011年通过借壳宝石A成功上市,是液晶玻璃基板和光电显示材料领域的知名供应商,一度跻身国内最大、全球第四的液晶玻璃基板生产商行列。

然而,今年4月30日晚,ST旭电发布公告称,因年度报告中关键财务信息未通过审核,无法按时发布2023年财报,并因此导致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也推迟发布。公司股票自5月6日起暂停交易。

进入5月,ST旭电又曝出近百亿元资金被集团公司占用的消息。随后,5月9日,该公司收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2023年年报,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调查。

今年7月5日,该公司披露2023年年报,并公示资金被占用的风险,股票当月9日开始复牌。自4月30日跌停停牌后,至7月9日复牌起连续跌停,直至8月14日触及最低点0.37元,期间连续28个交易日跌停,累计跌幅高达76.73%。截至目前,近百亿元资金仍未得到归还。

9月10日,ST旭电披露了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最新进展,截至公告日,东旭集团占款金额高达95.95亿元。

业绩方面,ST旭电自2019年起至2023年,连续五年陷入亏损境地,归母净利润累计亏损超109亿元;其营收也从175.29亿元大幅锐减至45.64亿元。

2024年上半年,该公司实现营收仅23.07亿元,同比略降1.33%;归母净利润亏损2.39亿元,扣非净利润则亏损2.57亿元;业绩续亏。

难兄难弟ST旭蓝 被占用77.96亿

实际上,与ST旭电“同病相怜”的兄弟公司还有ST旭蓝。

ST旭蓝,即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创立于1982年,业务聚焦于新能源与生态环保两大核心板块。在新能源领域,公司集光伏组件制造、电站开发、智能运维及技术创新于一体;而在生态环保方面,则深耕于生态综合治理、水体修复与运营、土壤修复等关键领域。

至2023年末,ST旭蓝已成功并网的光伏电站总装机容量近1GW,且自主及代运维项目总容量逼近2GW。

7月5日,该公司收到深圳证监局下发的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要求其在六个月内归还被非经营性占用的77.96亿元资金。然而,实际上这笔巨资至今尚未归还。

今年8月30日,ST旭蓝公布了其2024年中期业绩报告。报告显示,公司营收大幅下滑53.21%,降至5.41亿元;归母净利润亏损9287万元,同比骤降466.6%;扣非净利润亏损8994万元,同比骤降407.2%。

进入9月,ST旭蓝在10日的公告中再次确认,77.96亿元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尚未偿还,且未提出明确偿还计划。

根据监管要求,若ST旭蓝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解决资金占用问题,其股票也将面临停牌的风险。若停牌后两个月内未能完成整改,公司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此后的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深交所将最终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这意味着,ST旭蓝后续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决资金被占用的问题,其也将步ST旭电的后尘被迫退市。

除上述两家公司以外,嘉麟杰作为东旭系的第3家上市公司,同样也遭受东旭集团不同程度的影响。

新增控股股东被立案调查

9月6日晚间,东旭系旗下的三家A股公司均发布公告,内容均涉及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事宜。

其中,ST旭电、ST旭蓝及东旭集团均收到了中国证监会发出的立案告知书。该告知书指出,上述三方因信息披露涉嫌违法违规,已被中国证监会正式立案。

值得注意的是,嘉麟杰公司也公告,其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东旭集团同样因此事被立案。

与前次立案调查不同的是,此次立案新增了东旭集团作为对象。事实上,自今年5月起,ST旭电与ST旭蓝就已被立案,但至今尚未公布中国证监会的调查结果。

针对此次立案,ST旭电与ST旭蓝均表示,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光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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