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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十四五”节能专项规划(2021-2025年)(送审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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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11-15 11:0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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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十四五”节能专项规划(2021-2025年)(送审稿)11月14日,湛江市发展和改革局发布《湛江市“十四五”节能专项规划(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以实现全市

11月14日,湛江市发展和改革局发布《湛江市“十四五”节能专项规划(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以实现全市能耗下降,高质量完成广东省下达的各项指标任务为指导方向,能耗双控制度更加健全,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大幅提高。坚持节能技术进步与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相结合。推动优势产业升级,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工艺和设备,加大节能投入,推进节能技术进步,组织实施重点节能工程,加强节能挖潜改造,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全市单位GDP能耗较2020年下降目标确保完成基本目标,力争实现激励目标。

湛江市“十四五”节能专项规划(2021-2025年)(送审稿)

第一章规划概述

一、规划背景

“十四五”时期(2021-2025年),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湛江市全力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加快打造现代化沿海经济带重要发展极,努力把湛江打造成为国家战略联动和融合发展的重要连接点、支撑点,为广东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走在全国前列、创造新的辉煌作出湛江贡献的关键时期。节能是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项长远战略方针,也是当前一项极为紧迫的任务。为深化全市“十四五”期间生态文明建设,以能源利用效率提升为重要抓手,推动经济社会绿色转型发展迈上新台阶,特编制《湛江市“十四五”节能专项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本《规划》规划期为2021年-2025年,主要阐明了“十四五”时期节能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节能目标、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是湛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规划纲要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十四五”时期湛江市开展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工作的指导性文件。本《规划》对石化、钢铁等重大项目建设和投产带来的新增能耗影响进行重点分析,提出相关合理化建议,以指导全市“十四五”节能降耗工作。

二、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18年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2021年11月2日)》

4、《国务院关于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1〕23号)

5、《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战略(2016-2030)>的通知》(发改基础〔2016〕2795号)

6、《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完善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方案>的通知》(发改环资〔2021〕1310号)

7、《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严格能效约束推动重点领域节能降碳的若干意见》(发改产业〔2021〕1464号)

8、《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21〕33号)

9、《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的通知》(发改能源〔2022〕210号)

10、《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 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中国气象局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的通知》(发改能源〔2021〕1445号)

11、《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发〔2021〕4号)

12、《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环资〔2022〕803号)

13、《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14、《广东省生态文明建设“十四五”规划》

15、《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广东省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发改能电〔2017〕95号)

16、《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广东省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发改能源〔2021〕368号)

17、《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广东省2021年能耗双控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发改能源〔2021〕256号)

18、《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实施意见》(粤府〔2021〕81号)

19、《广东省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

20、《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能耗要素保障支持重大项目建设的通知》(粤发改能源函〔2022〕855号)

21、《广东省“十四五”节能减排实施方案》

22、《湛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23、《湛江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

24、《湛江市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25、《湛江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十四五”规划》

26、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定。

27、经批准的近期已编制的各项规划。

28、各有关行政部门提供的相关资料和调研资料。

三、规划期限

本《规划》规划期限为2021-2025年。

第二章 发展基础

“十三五”期间,湛江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定位,落实节约资源基本国策,贯彻国家、广东省节能工作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积极贯彻新发展理念,从结构、技术、管理三方面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节能各项工作有效落实。

一、产业结构持续优化

“十三五”末,湛江市三次产业增加值比例为19.6:35.4:45.0,与2015年三次产业增加值比例18.5:38.5:43.0相比较,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上升2.0个百分点,产业结构持续优化。工业增加值“十三五”时期上升了25.7%,年均增速达4.7%,增速居全省前列。全市高新技术企业总数突破300家,比“十二五”时期增长近7倍,2020年先进制造业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上升至38.3%。

图1-1湛江市“十三五”时期三次产业结构变化情况

二、工业领域节能成果显著

一是推动重点用能单位节能技改,推动77家重点用能单位开展能源审计和节能规划;开展116项落后机电设备升级改造项目,淘汰电机功率达37万千瓦,实现节能量2.18万吨标准煤。二是积极推进清洁生产,313家企业通过清洁生产审核验收,超额完成省下达目标任务。三是大力开展国家级绿色制造和省级循环化创建试点示范,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获认定为国家级“绿色园区”,湛江钢铁、冠豪高新、晨鸣纸业获认定为国家级“绿色工厂”,临港工业园、奋勇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遂溪县产业转移聚集区域、坡头科技产业园、吴川华昱产转园5个园区成为省级循环化改造试点园区。四是开展节能宣传和培训,“十三五”期间组织5期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举办5期工业节能新技术推广会议,积极推广节能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提升全市工业节能增效意识和节能管理专业水平。

三、可再生能源发展态势良好

“十三五”期间我市共核准建设风电项目40个(海上风电4个,总装机容量120万千瓦;陆上风电36个,总装机容量180万千瓦),已投产并网风电企业22家,总容量131.9万千瓦,约占全省陆上风电并网规模25%。全市已备案集中式光伏44家,总装机容量220万千瓦;投运29家集中式光伏企业及分布式光伏装机容量114.3万千瓦,约占全省集中式光伏并网规模28%,排在全省各地级市前列。2020年我市可再生能源占全市能源消费总量比重的18.7%,较2015年(10.6%)上升8.1个百分点。“十三五”湛江市风电(陆上、海上)、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发展态势良好。

四、新基建领域初步部署落实

一是编制规划方案,完成通信基础设施、5G产业、数据中心等新型基建设施的规划及行动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二是部署重点项目,其中粤西大数据产业园“粤西数谷”已纳入《广东省5G基站和数据中心总体布局规划(2020-2025年)》,未来将以华港工业园区为依托,打造5G、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云计算等数据中枢和算力载体,强有力支撑宝钢、中科炼化、巴斯夫等大型项目和霞山临港、麻章森工等百亿级产业园高速发展;三是新基建赋能初见成效,全市5G基站累计已达2545座,推动45个企业达成5G合作意向,湛江钢铁基地成为全省首批“5G+工业互联网应用示范园区”,威王、华强等小家电行业工业互联网应用标杆示范项目相继落成,促进企业降本提质增效。

五、其他领域节能稳步推进

(一)建筑领域

一是开展绿色建筑行动。“十三五”期间取得绿色建筑设计标识共45个,绿色建筑面积总计510万平方米,超额完成“十三五”目标任务;二星级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项目3个,面积达68万平方米。二是有效落实新建建筑节能管理要求,“十三五”期间市新建建筑100%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完成节能竣工验收备案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949.09万平方米。三是持续开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全部城镇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面积48.09万平方米,落实岭南医院等多个改造项目,涉及主要用能设备、围护结构、电气照明等。四是积极推动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完成廉江市人民医院热水系统改造项目,实现日提供热量约2394 MJ。五是推广发展及装配式建筑,东盛路、农林二路两个公租房项目获批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试点项目。

(二)交通运输领域

一是推行绿色交通,“十三五”新增新能源公交车245辆,增至1028辆,市区新能源公交车占比提升至90.7%,全市新能源公交车占比提升至81.4%;同步建成集中式充电站20座,公共充电桩382个。二是全面淘汰黄标车,积极推行营运车辆黄改绿,黄标车已全部注销,共计黄改绿营运车11117辆,推广使用新能源货运车辆310辆。三是推进运输结构调整,构建中长距离大宗货物以水路、铁路运输为主的运输格局,鼓励大宗货物集疏港向水路和铁路转移,截至2020年底,共累计开通22条海铁联运专列。四是建设智慧交通,推行“全国交通一卡通”,建成运行交通大数据决策系统平台,具备坚实大数据赋能基础。

(三)公共机构领域

一是强化公共机构节能管理,组织全市公共机构开展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及会审,开展20家公共机构监察;二是积极开展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创建,广东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已被授予国家第二批次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廉江市人民医院完成2019-2020年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申报;三是切实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充分发挥公共机构引领示范作用,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赤坎区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区。

(四)农业农村领域

一是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建设成效明显,2020年底全市累计创建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4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14个、农业产业强镇3个,实施“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189个;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活力强劲,累计建成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2个、省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镇2个、示范点25个,省级农业公园3个。二是农业绿色发展迈出新步伐,累计实现还田面积约2600万亩,规模化利用量约76万吨;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6%,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9.49%。三是落实农田灌溉节水改造,共实施26宗中小河流治理、7宗中型灌区节水改造,恢复改善农田灌溉18万亩。四是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三清理三拆除三整治”任务顺利完成,全市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覆盖率、农村保洁覆盖率均达到100%,卫生户厕普及率达到100%。

(五)海洋渔业领域

一是大力发展海上清洁能源,已建设4个海上风电项目,装机规模达120万千瓦;二是创建绿色低碳港口,鼓励靠港船舶优先使用岸电设施,“十三五”至今建成6个港口岸电设施泊位,港口码头已建岸电设施泊位数35个;三是构建完善渔业全产业链,推动产业集聚纵深发展,加大科技投入力度,推进海洋渔业高技术产业基地及徐闻、雷州、遂溪等特色产业园区发展建设,提高渔业产业附加值。

第三章 发展环境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能源低碳转型的关键期,是碳达峰的关键期和窗口期,也是湛江市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战略机遇期和攻坚期。“十四五”强调生态文明建设成果可持续,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明确有效落实节能低碳优先方针、完善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把节能低碳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以强有力支撑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圆满实现。随着我国“双碳”目标明确,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对节能降碳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结合我市“打造现代化沿海经济带重要发展极”和“与海南相向而行”的时代使命,在持续推进节能降耗工作过程中也将面临新一轮发展机遇与制约挑战。

一、发展机遇

一是绿色发展为节能工作提供战略导向。二十大报告、中央经济会议围绕绿色发展为重点,“十四五”乃至中长期明确加快绿色转型发展,实施全面节约战略,倡导绿色低碳生产和生活;完善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新增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考核,原料用能不纳入全省及各地市能耗双控考核;推动能源清洁低碳高效利用,推进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清洁低碳转型。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走绿色发展之路,推进各类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在未来五年将有“更高水平”的目标要求。在绿色发展路线的顶层设计下,结合区域实际,湛江将发挥主动性加快部署绿色发展的重点任务,科学有序推动节能降碳。

二是区位政策优势引导绿色转型升级。在全省“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新格局下,我市充分发挥沿海经济带西翼发展的中心作用。随着粤港澳大湾区、海南自由贸易港、西部陆海新通道加快建设,我市在粤琼桂三省(区)交汇点的区位优势更加凸显。以打造国家重大战略联动融合发展示范区、国内国际双循环战略支点、国际化现代化海洋经济城市、全省区域协调发展重要引擎为定位目标,我市未来产业战略发展以新能源汽车、装备制造、现代医药、电子信息为新兴产业,通过加快高新技术企业引进及重大项目落地,推动产业强链补链,形成经济增长强大新势力,为优化产业结构、实现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大新动能,有力推动湛江低能耗高产出的高质量发展进程。

三是能效对标指标支撑重点行业节能降碳。“十四五”湛江市紧跟国家、省工作步调,推进绿色低碳技术创新。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的确定,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改造升级实施指南的发布,为我市电力热力、钢铁、石化化工、有色金属、建材、造纸等重点行业提供节能降碳改造升级新思路,对标国内先进或行业先进水平,提高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绿色化水平。同时依托省技术平台建设契机,发挥高水平创新载体带动作用,加快能源结构调整,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培育壮大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循环经济,提高能源节约集约利用效率。

四是新基建打开智慧节能发展新窗口。“十四五”期间我国大力发展新基建,以大数据与5G、物联网、城际轨道交通、新能源、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等为代表的新基建融合创新发展。面向高质量发展需要,“十四五”时期我市以技术创新为驱动,以信息网络为基础,建设5G集群通信专网,争取实现5G网络中心城区、工业园区广泛覆盖,完善智慧电网建设,发展智慧交通设施,建设智能物流设施,助力“智慧湛江”建设,有效促进能源形态协调转化,提高能源产出效率。

二、面临挑战

一是支柱产业布局进一步扩大能耗总量需求。“十三五”时期我市呈现工业大发展阶段,宝钢湛江钢铁1号、2号高炉项目等重大用能项目陆续建成投产达产,新增能耗量高达594万吨标准煤。“十四五”乃至中长期我市明确延伸完善上下游产业链,全力发展壮大绿色钢铁、绿色石化、高端造纸、绿色能源四大战略性支柱产业,进一步拉动全市能耗总量需求快速爬升。随着宝钢3号高炉系统、京信发电、冠豪高新湛江东海岛产业基地二期等项目满产,众和化工7.5万吨/年裂解C5原料预处理及6000吨/年FFS重包装膜袋、湛江中纸纸业有限公司中国纸业南方基地高端包装新材项目等项目建设投产,其能耗需求将急速拉升湛江全市能源消费总量,未来我市节能形势愈发严峻。

二是工业重型化趋势制约能源产出率的提高。“十三五”时期我市第二产业经济年均增速仅3.33%,但其能源消费量年均增速高达23.34%,第二产业经济的缓慢增长与能耗需求的快速上升形成比较突出的矛盾。第二产业能源消费量中工业占绝对主导地位,其中重工业能源消费量占比在90%以上。重工业能源消费量占规上工业比重呈上升趋势,2020湛江市六大高耗能行业综合能耗占规上工业能源消费量的83.9%,较2015年上升了21.0个百分点,重工业行业单位增加值能耗水平居高不下。结合我市钢铁、石化、造纸三大支柱产业发展布局,以高耗能重工业为主的内部结构在“十四五”时期有加重的趋势,工业重型化趋势使得我市用能需求持续紧张,客观上不利于节能降耗。

图2-1湛江市“十三五”工业内部能源消费结构变化情况

图2-1湛江市“十三五”工业内部能源消费结构变化情况

三是非工业用能增长影响区域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受非工业用电快速增长影响,非工业能耗增长趋势加快,“十三五”末,湛江全市总用电量为237.97亿千瓦时,较2015年增长达105.07%,年均增长率15.45%。其中非工业用电量较2015年增长了70.69%,年均增长率达11.29%,与全社会用电量年均增长率保持协同步调,“十三五”时期非工业用电量增长贡献率呈现上升趋势,五年增长贡献率为32.13%。随着生活消费水平进一步提升,未来居民、服务业等非工业用能仍将刚性增长,客观增大了湛江市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的压力。

图2-2湛江市“十三五”非工业及全社会用电量变化情况

四是双碳目标战略倒逼节能减排进程。2020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发布“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峰,并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目标宣言。国家战略意图和政策导向倒逼市场化减排机制加快形成,鼓励先进区域、省市率先达峰。广东作为现代化示范实验区,加快区域能源结构“清洁化”转型,提前达峰任重道远。在减碳目标省市县逐层分解推动下,区域内协同发展压力或在一定程度上倒逼我市大幅提速能源结构调整,以协同推进区域节能减排工作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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