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江南app下载平台666

长治市印发关于促进全市煤炭绿色开采的意见 加大生态修复治理

来源:江南app下载平台666 网
时间:2022-08-14 22:08:05
热度:

长治市印发关于促进全市煤炭绿色开采的意见 加大生态修复治理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促进全市煤炭绿色开采的意见,加大生态修复治理,推进矸石等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详情如下:长治市人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促进全市煤炭绿色开采的意见,加大生态修复治理,推进矸石等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详情如下: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全市煤炭绿色开采的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长治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全省煤炭绿色开采的意见》(晋政办发〔2022〕39号)和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有关要求,促进煤炭开采与环境保护相融合,提升我市煤炭绿色开采水平,推动煤炭生产方式变革,实现资源开发利用最优化和环境影响最小化,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围绕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总体要求,通过推进绿色开采试点煤矿建设,充分发挥试点示范作用,促进我市煤炭资源开发向绿色开采方式转变,引领和带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实现我市煤炭行业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引导和市场主导相结合。加强统筹指导,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激发企业的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落实煤炭绿色开采相关配套支持政策,促进煤炭绿色开采。

(二)立足当前和兼顾长远相结合。充分考虑我市煤矿现状,合理确定近期目标,科学谋划远期目标,强化规划目标引领,针对不同煤矿提出不同要求,分类推进,推动煤炭开发向绿色开采方式转变。

(三)区域布局和因地制宜相结合。立足我市不同县区生态环境承载能力,坚持安全第一、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的原则,以多种绿色开采技术为牵引布局煤矿绿色发展,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稳妥推进绿色开采。

(四)典型示范和逐步推广相结合。科学合理选择试点,逐步扩大试点范围。通过试点先行,产生示范引领效应,凝练可复制的绿色开采模式、适用装备、管理经验等,逐步推广。

三、工作目标

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因矿施策、因地制宜、稳妥推进,高质量建设不同类型的绿色开采示范煤矿。

——到2023年,实施绿色开采的煤矿数量力争达到20座,占全市生产煤矿比例达到20%以上。及时总结建设经验,持续探索不同类型、不同模式绿色开采技术,逐步构建绿色开采工作体系。

——到2025年,实施绿色开采的煤矿数量力争达到30座,占全市生产煤矿比例达到30%以上。充填开采、煤与瓦斯共采、离层注浆、无(小)煤柱等绿色开采技术逐步推广应用,资源回收率、煤矸石和瓦斯利用率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破坏程度有效降低。

——到2030年,实施绿色开采的煤矿数量力争达到40座,占全市生产煤矿比例达到40%以上。通过推进煤炭绿色开采,使全市煤炭资源开发由传统方式向绿色智能开采方式转变,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水平明显提高,矿山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开创全市煤炭行业发展新局面。

四、主要任务

(一)推动试点煤矿建设,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抓好目前已有的16座绿色开采试点煤矿建设工作,同时继续探索多种类型的绿色开采技术路线,不断扩大试点范围。各试点煤矿及主体企业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及时协调解决存在问题,同时严格遵照项目管理规定,加强质量监督,完善安全技术措施,科学制定施工计划,有序推进。(责任单位:市能源局)

(二)加强绿色开采规划,科学谋划绿色开采范围。编制长治市煤矿绿色开采发展规划,明确发展目标,优先支持绿色开采项目。针对高瓦斯矿井较多的沁源县、襄垣县、武乡县重点推广使用煤与瓦斯共采,针对煤层赋存条件较好的潞州区、长子县、屯留区、上党区重点推广使用充填开采,新建矿井、生产能力150万吨及以上矿井、服务年限大于10年的矿井和其他条件适宜的矿井也要积极应用绿色开采技术。各产煤县区要结合区域特点、煤层赋存条件、技术基础等因素,研究制定促进本县区煤炭绿色开采实施方案,科学引导煤矿企业实施绿色开采。各煤炭企业根据自身条件确定绿色开采技术路线,加快推进煤矿绿色开采步伐。(责任单位:各有关县区政府,市能源局)

(三)成立技术服务小组,加快开采技术推广应用。邀请技术成熟的试点煤矿相关专业人员、科研院所专家组成煤炭绿色开采技术服务小组,重点解决试点煤矿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各类技术问题,为促进全市绿色开采提供技术服务,同时及时总结凝练出试点煤矿可复制的绿色开采模式、技术路线、管理经验等,向条件适宜的煤矿进行推广应用。(责任单位:市能源局、市应急局)

(四)推进智能绿色融合,加快绿色开采技术创新。推进智能化技术与绿色开采技术有效融合,推广云计算、5G等前沿科技应用。支持科研院所、大专院校与煤矿企业深度合作,建立科研实验室,开展理论研究,提高绿色开采效率,降低绿色开采成本,为智能绿色技术推广应用提供保障。(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能源局,国有重点煤炭企业配合)

(五)突出实施重点要求,有序推进煤炭绿色开采。开采有煤(岩)与瓦斯突出危险煤层的煤矿必须实行煤与瓦斯共采,高瓦斯煤矿根据实际情况实行煤与瓦斯共采,实现瓦斯综合利用;煤层上方有供水含水层或受下伏承压水威胁严重的煤矿,均应采取适宜的保水开采方式,实现矿区地下水资源保护;对条件适宜的矿井,积极推广无煤柱沿空留巷或沿充留巷开采,开采中厚煤层且为稀缺煤种的矿井,应最大限度实现沿空留巷,不断提高资源回收率;对存在“三下”压煤现象、回收优质煤柱及边角煤柱资源的矿井,条件适宜的推广使用充填开采,有效提升矸石综合利用率,降低矿区地表沉降率。(责任单位:市能源局、市应急局)

(六)加大生态修复治理,提升生态资源保护能力。采用科学探测方法探明地下水赋存状况,利用留设保水煤柱、充填开采等技术保护矿区地下水资源,位于保护泉域范围的矿井要完善泉域水环境评价。对矸石等固体废弃物,利用矸石返井充填等技术开展综合利用。同时加快现有采煤沉陷区治理,逐步提升矿区生态环境质量。(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工信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

五、保障措施

(一)建立工作体系。成立长治市促进煤炭绿色开采工作领导组,负责指导全市煤炭绿色开采推进工作,研究解决重大决策问题。组长由分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协管副秘书长、市能源局局长担任,成员包括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能源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文旅局、市应急局及各产煤县区政府主要负责人。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市能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市能源局局长兼任,负责承担工作领导组的日常工作。

(二)加强部门合作。建立完善部门协调机制,认真履行部门职责,明确工作责任人,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沟通情况,研究问题,制定措施,统筹安排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促进我市煤炭绿色开采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煤炭绿色开采工作,全面推进煤炭绿色开采纵深发展。(责任单位:领导组各成员单位)

(三)强化政策运用。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沟通,强化政策联动,对实施绿色开采的煤矿,在银行贷款、资源配置、产能核增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并落实充填开采资源税减半、充填开采产量按30%比例折算产能置换指标等优惠政策,鼓励煤矿实施绿色开采。因实施绿色开采而使地面土地等得到保护的,涉及环保、地质灾害治理等收费,应按相关政策规定予以减免、抵扣或免缴。将保护地上地下文物遗存列入绿色开采的重要内容,在确保文物本体安全的前提下,尽最大可能满足开采需求。实施充填开采的煤矿,在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前提下,可增加1个采煤工作面。(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文旅局、市应急局、市能源局)

(四)落实工作责任。各煤矿企业是煤矿实施绿色开采的责任主体,要采取有力措施,结合本矿实际,按照“安全第一”的原则,“一矿一策”制定技术路线,选择技术可靠、经济合理的开采方案,切勿照搬照抄。各煤炭集团公司、煤矿企业要保障资金投入,加强项目管理,做好煤矿绿色开采各项工作;各相关部门对推进煤矿实施绿色开采负有监督管理责任,要强化日常管理,逐步推动我市煤炭绿色开采工作。(责任单位:市能源局、市应急局)

(五)鼓励学习交流。我市促进煤炭绿色开采已迫在眉睫,各煤矿企业要“走出去、引进来”,借鉴先进煤炭企业的经验和成熟案例,通过开展绿色开采培训讲座、组织召开现场会等形式,加强学习交流,促进绿色开采技术在我市的推广应用。(责任单位:市能源局)

(六)广泛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宣传煤矿绿色开采工作,对推进煤炭绿色开采中涌现的先进人物、典型事迹、创新案例进行广泛报道,在全市营造出争先创优的浓厚氛围,促进煤矿实施绿色开采。(责任单位:市能源局)

(七)做好督导推进。煤炭绿色开采是全省能源革命改革综合试点的重点工作,市促进煤炭绿色开采工作领导组将成立督导组,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不定期进行督导,推动落实责任,同时建立信息调度和月报制度,各相关部门要全面掌握有关情况,及时向领导组汇报工作进展及推进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责任单位:各有关县区政府,领导组各成员单位)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