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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2017~2030年)(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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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2017~2030年)(征求意见稿)北极星环保网讯:日前,广西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2017~2030年)(征求意见稿)》。全文如

北极星环保网讯:日前,广西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2017~2030年)(征求意见稿)》。全文如下: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公开征求《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意见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相关土壤环境保护政策方针,解决影响农产品质量、损害群众健康的土壤污染问题,稳步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工作,根据《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广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的要求,我厅组织编制了《广西污染土壤治理与修复规划》,现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请于2017年12月30日前反馈意见。

联系人: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重金属污染防治处

电话:0771-5773906

电子邮箱:zjs1250@163.com

地址:广西南宁市佛子岭路16号(邮编:530028)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2017年12月25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2017~2030年)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2017.12

前言

土壤是构成生态系统的基本环境要素,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也是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资源。土壤质量的好坏事关到农产品质量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保护好土壤环境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维护生态安全的重要内容。科学开展土壤治理与修复工作,着力解决土壤污染问题,既是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重要举措,又是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

党中央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将土壤污染防治确定为向污染宣战的三大战役之一,2016年5月,国务院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以下简称“土十条”),提出了土壤污染防治的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并且明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实施“土十条”的主体,党的“十九大”明确指出“要强化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

“十三五”期间,是广西奋力实现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本建成面向东盟的国际大通道、西南中南地区开放发展新的战略支点、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与丝绸之路经济带有机衔接的重要门户的关键时期。广西将始终坚持“生态优势金不换”的发展理念,着力营造山清水秀的自然生态,加快建设生态经济“十大工程”项目,使八桂大地青山常在、清水长流、空气常新,让良好生态环境成为人民生活质量的增长点、成为展现美丽形象的发力点。

为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相关土壤环境保护政策方针,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于2016年12月印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6〕167号)要求,为解决影响农产品质量、损害群众健康的土壤污染问题,稳步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工作,制定本规划。

本规划期限为2017年至2030年(近期:2017-2020年;中远期:2021-2030),规划基准年为2016年。

一、广西土壤环境现状

(一)自然环境与经济社会发展现状

广西地处中国南部,位于云贵高原边缘,濒临北部湾,与越南交界,东连广东省,南临北部湾并与海南省隔海相望,西与云南毗邻,东北接湖南省,西北靠贵州省。行政区域土地总面积23.76万平方公里。地理位置介于东经104°26´~112°04´,北纬20°54´~26°24´之间,北回归线贯穿中部,地跨北热带、南亚热带、中亚热带。

广西素有“八山一水一分田”之称,边缘山地与周边的越南北部山地、南岭山地和云贵高原等大地貌相连,内部山地为著名的广西山字型构造,在地貌上表现为弧形山脉,弧形山系与盆地、平原相间分布,直接影响广西水系的发育以及水源、降雨、热量的分布。广西年均气温21.2摄氏度,年降水量1546毫米,年日照时数1503.4小时;集雨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有986条,总长3.4万公里,年来水量1722亿立方米,此外,占广西国土面积35%的岩溶地区,发育有大量的地下河和岩溶洞穴,形成地表和地下双层空间结构,营造了广西多样的生态环境类型,孕育了丰富的生物多样性。

近年来,广西经济社会发展驶入快车道,经济综合实力不断迈上新台阶。2016年,全区生产总值达到1.82万亿元,同比增长7.3%。全区粮食生产平稳增长,畜牧业生产形势基本稳定,全区农林牧渔业增加值2876.45亿元,同比增长3.6%,糖料蔗、特色水果、桑蚕茧等农林产品产量保持全国前列;工业生产运行平稳,企业效益较快增长,全年全部工业增加值6764.13亿元,同比增长7.3%,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7.5%;财政收入保持增长,金融稳定运行,全年全区财政收入2454.05亿元,同比增长5.2%。

(二)生态环境质量现状

广西在经济社会高速发展的同时,生态环境质量依然保持全国前列。2016年,全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3.5%,同比升高5.0个百分点。全区51条主要河流97个断面中,达标水质断面92个,占94.8%,同比上升1.7个百分点。广西列入国家“水十条”考核的52个地表水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98.1%,地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地级以下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97.4%。近岸海域海水一、二类水质比例为81.8%,海水水质总体稳定。森林覆盖率达62.28%,生态环境状况稳定。

(三)土壤污染现状

广西土地总面积23.76万平方公里,山地和丘陵面积约占广西土地总面积的70.8%,其中,耕地4.39万平方公里,园地1.08万平方公里,林地13.31万平方公里,草地1.11万平方公里。广西地势由西北向东南倾斜,四周多被山地、高原环绕,呈盆地状,属山地丘陵盆地地貌。盆地边缘多缺口,桂东北、桂东、桂南沿江一带分布大片谷地。广西矿产资源种类多,储量大,有色金属矿尤为丰富,是全国十大有色金属矿产区之一。

广西土壤类型分布有18个土类,34个亚类,109个土属,327个土种,其中以赤红壤、石灰性土、红壤、砖红壤为主,赤红壤、红壤、砖红壤的成土母质主要为花岗岩、砂页岩风化物、第四纪红土等,石灰性土的成土母质为碳酸盐岩风化物,大多呈酸性,且土壤养分含量较低。

根据“十一五”广西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广西土壤点位超标率较高,总体超过全国平均水平,超标类型以镉、砷、汞等无机污染物为主。造成我区土壤超标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受地形地貌和成土母质的影响,土壤重金属本底值普遍较高,导致我区非污染土壤的重金属含量超标比例高;二是工业生产造成污染,特别是重点企业和矿区周边的土壤污染情况较为严重,其中,无机物污染面积较大,以重金属污染为主,超标的重金属元素有镉、砷、汞、锰、铬、镍、铅、锌、铜等,有机物污染面积相对较小,但污染程度非常严重;三是农业生产造成污染,农药和化肥施用不当,造成大面积耕地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但总体上污染程度不严重;四是危险废物非法倾倒造成土壤污染,近年来广西境内发生多起危险废物非法倾倒事件,如来宾市、钦州市、贺州市等地发生的外来危险废物非法倾倒事件,造成周边土壤受到严重污染。

当前,我区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正在开展,目前对全区土壤污染现状情况的掌握尚不全面,因此本规划将随着调查的深入逐步更新数据资料,对于新发现的污染地块(农用地)进行风险评价,并及时补充到污染土壤治理与修复项目中,以保障规划的时效性和可操作性。

(四)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进展

1.土壤重金属污染治理成效显著

“十二五”期间,为解决重金属污染土壤问题,中央和自治区共投入9.26亿元用于开展重金属污染治理工作,清理含重金属尾矿砂、废砂石等249万立方米,治理修复19个历史遗留矿山和污染场地,安全处置重金属工业废渣28万吨、受污染土壤2.8万立方米,治理重金属污染和酸化土壤9.2万立方米,平整及填埋场地植被恢复面积近1.8万平方米。广西采取推进重金属污染综合整治、加强涉重行业的严格管控、倒逼推动涉重产业转型升级等多项举措下,“十二五”期间全区五种重点重金属污染物(铅、汞、镉、铬和类金属砷)排放总量比2007年下降24.5%。

2.加强顶层设计,明确责任分工

为加强顶层设计,提高治污水平,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了《广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建立自治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协调机制,明确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作为实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主体,以及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编制了《广西壮族自治区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三五”规划》和《刁江流域重金属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7年6月,环境保护部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签订了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进一步明确了工作目标和要求,分解落实八大重点任务,为确保广西土壤及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顺利实施,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根据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印发的《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印发了《关于加强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的通知》(桂环函〔2017〕967号),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同时,建立广西土壤环境管理专家库并制定了广西土壤环境专家管理暂行办法,通过专家的评审把关,科学指导项目实施,杜绝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项目中出现“资金下达不合理、项目技术路线不清楚、实施效果无法评估”等现象,为“十三五”时期顺利实施广西土壤环境质量保护工作奠定了基础。

3.大力推进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

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是开展污染土壤治理与修复的基础,按照《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总体方案》(环土壤〔2016〕188号)的要求,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农业厅、自治区卫生计生委等部门联合成立了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此前环保、国土、农业等部门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调查的结果,结合重点行业企业空间位置,梳理了土壤污染问题突出区域,编制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施方案》。同时,根据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点位核实工作的通知》(环办土壤函〔2017〕1022号)的要求,在开展农用地土壤污染详查点位的布设与核实工作的基础上,积极推进农用地土壤样品采集工作。此外,柳州市作为国家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试点城市,于2017年8月起开展了基础信息调查工作,按照国家《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信息采集技术规定(试行)》技术要求,调查企业覆盖仓储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纺织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等15个行业,收集了近70家企业的档案资料,并进行了企业风险初步筛查,为今后开展治理与修复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4.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粮食安全是党和政府历来高度关注的头等大事。我区严格实行粮食安全市县(区)长分级责任制和部门分工责任制,加大考核力度,保障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一是明确各级人民政府承担本行政区域内粮食安全的主体责任。二是守住粮食安全底线。必须守住粮食生产、流通和储备安全底线,确保全区口粮绝对安全。三是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依法依规加强耕地“占补平衡”规范管理,全面开展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加强永久基本农田动态监测和管理。四是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整合和统筹使用涉农资金,按时完成国家下达的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任务。五是强化农田水利建设和管护。继续加大重要旱片治理和“五小水利”工程建设力度,重点落实抓好粮食主产区大中型灌区末级渠道建设,实施农业节水重大工程,解决好农田灌溉“最后一公里”问题。六是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加强耕地质量建设,做好耕地质量调查和监测工作。组织开展新增耕地质量评定、水稻重金属监测评价工作,实施污染土壤治理修复工程。

5.确定重点监管企业名单,逐步建立污染地块名录

2016年,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印发了广西首批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确定114家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各地人民政府与重点监管企业签订《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进一步加强对重点监管企业的监督管理。同时对从事过化工(含制药、石油加工等)、印染、制革、电镀、造纸、铅蓄电池制造、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行业以及从事过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活动的用地开展疑似土壤污染地块排查工作。按照环境保护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下发《关于部署应用全国土壤环境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要求,各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开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信息收集工作,通过为土地使用权人分配污染地块信息系统账号、监督土地使用权人完成污染地块土壤环境初步调查、上报污染地块信息等方式,建立其行政区域疑似污染地块名单。

6.积极推行先行区建设,打造土壤治理修复示范

河池市作为全国6个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之一,紧紧围绕“力争到2020年先行区土壤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的目标开展各项工作。一是编制《河池市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方案(2016-2020年)》,编制《河池市生态环保型有色金属产业示范基地规划》、《河池市生态环保型有色金属产业示范基地规划实施方案》和《广西河池市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规划(2012-2020年)》等。二是引进外脑智库,率先在全国组建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专家咨询委员会,在项目的立项、实施和上报过程中,提供咨询、指导和把关,为河池市的项目质量提供了保障。三是根据河池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际,明确了河池市土壤污染治理修复类项目实施程序和实施要求,在科学化、规范化的前提下全力推进治理修复项目的实施。打造了一批土壤治理与修复示范项目,为今后的工作提供经验和借鉴。四是全面开展基础环境状况调查工作。2013年,对全市环境状况开展了普查,调查共设置采样点1026个,其中,地表水采样断面189个,地下水采样点172个,土壤采样点603个,矿渣场采样点62个,为河池市制定相关环保决策和政策措施提供准确的数据支撑。

7.加强能力建设,提升土壤环境监管水平

能力建设是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的重要保障,为提升土壤环境监管水平,一是加强基础能力建设。各级环境主管部门落实了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责任部门,加强人员配置,“十二五”期间广西共投入3.4亿元用于提高土壤监测分析、监察、执法能力。二是加强技术培训。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多次组织相关业务、技术培训,使土壤环境监管水平得到大幅提升。三是加强监督监测。为确保广西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顺利开展,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成立项目督查组,采取定期报送项目进度、开展督促检查、邀请专家指导等多种方式推进项目实施。

8.增强信息公开,引导公众参与

近年来公众参与土壤环境保护的意愿越来越强,公众参与土壤污染防治,能够使该工作以更高效、规范、和科学的方式开展。为了做好土壤环境信息公开,正确引导公众参与我区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的监督管理,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在网站上向社会公开了广西首批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同时,通过“六˙五”环境日,向公众积极宣讲土壤污染的危害和土壤环境保护的意义。

延伸阅读:

附项目 《广东省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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