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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碳达峰碳中和为目标 加快陕西“十四五”绿色低碳转型

来源:环保设备网
时间:2021-05-17 11: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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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碳达峰碳中和为目标 加快陕西“十四五”绿色低碳转型2020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我国碳达峰与碳中和工作做出了明确要求。《陕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

2020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我国碳达峰与碳中和工作做出了明确要求。《陕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中进一步强调了以能源革命为引领,加快推进绿色低碳发展。这为加快全省“十四五”绿色低碳转型提供了政策指引。结合陕西省绿色低碳转型的现实情况和迫切需要,建议从政策完善、产业优化、资金支持、“产融研”协同、域外合作、公众参与等方面统筹考虑,助力全省“十四五”高质量发展。

科学制定陕西省碳中和路线图,出台碳达峰具体行动方案

加快核算陕西省区域碳排放量峰值和达峰年份,进而确定能源消费量与碳减排量(“双控”总量指标)、人均指标和单位产出的碳排放强度,科学指导全省各地贯彻落实碳达峰和碳中和工作,加快出台碳达峰实现路径、考核管理办法以及保障措施等行动方案,将碳达峰和碳中和有关内容纳入“十四五”规划之中。

强化节能减排目标管理,加快推动产业绿色低碳化

强化对工业燃料低碳化、机动车减排、建筑节能、农村能源替代等方面监管的同时,在加快陕西省电子信息、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在工业经济中占比的同时,继续围绕能源产业高端化、绿色化发展,推动能源产品精深加工,继续做好减煤脱碳与发展绿色煤电,并建立安全稳定清洁的电力供应网络。

发挥财政资金与市场融资互补优势,推动碳市场建设

在推进低碳试点的同时,加快培育发展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加大财政专项资金对绿色矿山、绿色交通、绿色建筑、碳汇林、二氧化碳捕集与封存(CCUS)和“近零排放”示范等项目的支持力度,并对申报国家气候融资试点获批地市给予相应奖补;积极探索碳排放权配额储备和盈余配额出售制度和设立低碳转型发展基金,支持能源、环保等领域的企业通过区域性股权交易平台办理如碳基金、碳配额质押、碳配额托管、碳期货等融资业务。

以“产融研”协同为引领,助力企业绿色转型升级

鼓励重点企业、科研院所、金融机构合作聚集发展,促进能源、冶金、矿山、建材等传统领域企业对现有技术、工艺设备改造升级;发挥多元化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对产业发展的乘数效应,创新能够促进各类科创型企业培育成长的绿色金融产品;支持银企合作发行企业绿色债券和探索设立产业绿色发展基金,引导和强化企业树立环境、责任与公司治理(ESG)理念与减碳责任。

依托“双循环”格局,加强能源领域交流合作

不断扩大陕西省在“中国-中东欧能源合作论坛”以及中欧之间为应对气候变化在“碳市场对话与合作项目”等领域交流平台的影响,抓住中欧双边投资协定(BIT)签署的契机,积极创造科技、经贸、环保等领域的投资合作相关商机和交流培训机会,带动节能减排和清洁发展机制(CDM)领域的技术研发、产业升级、金融创新和市场拓展;积极支持隆基股份等行业的龙头企业与RECP有关成员国家在新能源、节能环保等领域开展技贸合作。

加大教育宣传力度,带动全社会参与绿色低碳实践

各地应出台公共机构绿色低碳行动实施方案,引导和推动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各具特色的公共机构“近零碳”实践活动;加强在学校和幼儿园、重点公共场所、主流媒体平台的科普教育;通过评选和宣传优秀人物(团体)和典型事迹,带动全社会积极参与绿色低碳实践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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